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》在正文和專欄中多次提到戰略聯盟: 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不平衡、不協調、不可持續的問題,要明確重大政策導向,將戰略聯盟作為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抓手。“依靠科技創新推動產業升級。面向國內國際兩個市場,發揮科技創新對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驅動作用,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,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,引導資金、人才、技術等創新資源向企業聚集,推進產學研戰略聯盟,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,推動三次產業在更高水平上協同發展。” 在第27章“增強科技創新能力”中,要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,將聯盟作為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的重點。“深化科技體制改革,促進全社會科技資源高效配置和綜合集成。重點引導和支持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,加大政府科技資源對企業的支持力度,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、市場為導向、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,使企業真正成為研究開發投入、技術創新活動、創新成果應用的主體。增強科研院所和高校創新動力,鼓勵大型企業加大研發投入,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,推動建立企業、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同參與的創新戰略聯盟,發揮企業家和科技領軍人才在科技創新中的重要作用。加強軍民科技資源集成融合,鼓勵發展科技中介服務,提高服務企業能力。發揮國家創新型城市、自主創新示范區、高新區的集聚輻射帶動作用,加快形成若干區域創新中心,把北京中關村逐步建設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。”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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